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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坚持以人为本■★★、一园一策、安全有序的原则◆★◆★■,鼓励各类城市公园逐步开展开放共享工作■★◆★★。

  (十)开放共享区域应建立特色活动预约制度★◆◆■◆■,草坪婚礼、团建、体育赛事等特色活动类型需提前通过公示电话进行预约,根据绿地可承受容量控制活动及人员数量。

  (十九)公众在开放共享区域开展的活动应与公园绿地的环境、功能相协调,遵守有关规定和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游园■★◆,不提倡携带宠物进入开放共享区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花草树木。

  (一)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下称“开放共享区域”)是指对外公布的可向市民、游客开放的公共绿地中的草坪★★■◆、林下空间■■■◆◆◆、空闲地、广场等区域◆★★◆◆,在特定的区域和时间内允许游人入内■★★■,常态化开展散步健身、休闲游憩等日常活动,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有组织的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特色活动。

  (二)惠州市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开放共享区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前★◆,应制定开放共享工作方案,明确开放共享区域范围、开放时间◆◆■、可开展活动类型等,并向市民公示。

  (十三)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要制定开放共享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六)开放共享区域应有明确的指示标牌,明确区域界线,指示标牌美观大方,与公园环境相协调,无破损残缺。

  (十五)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期间■◆◆■◆,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应加强设施维护、环境保洁等工作,确保使用安全,及时、妥善处理遗留垃圾。加强草坪养护和植物保护,确保绿化健康美观◆■,提供更好的开放共享体验。

  (八)开放共享区域具备条件的,应设置志愿服务站点■★★★,可根据市民休闲活动需要适当设置自动贩卖机、体育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等以公益性为主的服务配套,并与公园功能、整体环境等相协调★★★◆。

  现将《惠州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径向我局市政园林管理科反映◆★■。

  (七)开放共享区域周边应有公共卫生间、停车场、垃圾箱◆◆、照明、通信、监控等基础设施,卫生间■◆★、垃圾箱布局合理■◆■,并符合公共卫生间、垃圾分类等相关要求★■◆◆■。

  (十四)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出现开展迷信等非法活动、使用扩音设备噪声扰民以及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危险行为◆★◆★★,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

  (五)开放共享区域的接待容量应根据公园绿地生态承载力确定★■★,要充分保护和利用天然地形及自然资源。

  (九)根据开放共享区域周围环境情况,科学合理划定搭设帐篷◆◆■■、放风筝等专题活动区域■■◆★◆★,并根据绿地管养情况,动态调整活动范围,避免绿地被过度踩踏、影响景观效果和使用体验■★■★★◆。

  (十六)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要合理安排开放共享时间和频次,根据季节、天气情况和草坪管养需求调整公园绿地开放时间和频次。重大活动◆◆★★、植物休养期间可提前做好公示★◆◆◆,临时关闭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

  (二十一)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可选择特定区域的草坪或疏林草地建立露营营地,允许公众在指定区域搭设帐篷或以房车形式过夜★■,在非指定露营营地区域不允许过夜。

  (十一)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要加强开放共享区域的安全管理,开放共享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应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引导力度并合理限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置。如遇灾害天气应及时关闭开放共享区域■★◆■,并在现场及相关信息平台上做好公告、通知等。

  (十二)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要在开放共享区域周边设置醒目的安全须知提示牌。共享开放区域禁止使用明火,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八)城市公园具体管理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开放共享区域投诉管理机制◆◆★◆■■,专人跟进处理市民群众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提升开放共享区域的管理服务水平◆◆。

  (四)开放共享区域应选择在地形相对平整、生态良好、环境优美、视野开阔、交通便利的区域,应避开生态脆弱的区域。

  为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提升城市公园绿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依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31号)《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 4413/T 29-2022)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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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市民在开放共享区域活动,应遵从公园管理人员、志愿者的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外及规定区域外开展相关活动■◆■,不从事兜售商品、散发广告传单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遵守安全文明各项规定◆◆★★★。

  (十七)鼓励利用开放共享绿地举办文化、科普等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开放共享区域的共建、共护、共享,协助做好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组织管理、特色亮点打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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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龙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惠东县、博罗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